公告通知

第十二中学预防校园欺凌工作方案

发布时间:2019-09-03 08:50:00 点击:

第十二中学预防校园欺凌工作方案

为了建立校园预防欺凌事件发生的长效管理机制,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,最大限度地降低敏感事件发生的几率以及造成的伤害,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,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,根据《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》(国教督办函[2016]22号)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,从我校实际出发,特制定我校预防校园欺凌工作方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牢固树立“安全第一”的思想,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,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工作,为保障校园安全、维护校园稳定、推进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育人环境。

二、组织领导

根据市教育体育局要求,成立相应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指挥、协调和组织我校校园重大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,对重大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作出决策,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,必要时向市教育体育局、公安部门及时汇报,检查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落实情况。

(一)领导小组  

成立以一把手孙新志校长为组长、其他校领导和处室、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。

          长: 孙新志

副组长: 杨海涛  刘书超   席明焕

组员: 各年级部主任、德育主任及班主任
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由德育处冯艳贞主任负责。

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,加强部门、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协调,决定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决策和措施,确保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、有序、高效。

     校园欺凌举报电话:

      卫:7663303   值班室:7663291 

校长办公室:7663288   德育处:7663310   15137567781(手机)

(二)现场防暴组  

发生暴力欺凌事件时,组长马上带领本组人员赶赴现场,对施暴者进行强行阻止,必要时可实行正当防卫行为。

组长:杨海涛

组员:学校综治办人员及德育处工作人员

(三)疏散引导组  

发生欺凌事件时,组长马上按总指挥的要求组织人员到现场疏散未被施暴的学生,并机智地疏散到安全地带。

组长:杨海涛

组员:各年级主任和班主任等

(四)通讯联络组  

发生欺凌事件时,组长迅速组织本组人员赶赴现场,了解情况,同时向“110”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,保持通讯联络畅通,及时传达情况。

组长:席明焕

组员:办公室人员等

(五)现场救护组  

发生欺凌事件后,组长迅速组织本组人员赶赴现场,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,并立即与“120”联系。

组长: 席明焕

组员:医务室人员和班主任等

三、处置原则

1.坚持“安全第一”的原则。增强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,积极、主动、扎实、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工作,维护校园稳定、推进和谐校园的创建。

2.防止矛盾激化原则。对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学生,要坚持可散不可聚、可解不可结、可顺不可激,以教育疏导为主,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。对出现可能影响校园稳定的言论、动态或事态,“宁可信其有,不可信其无”,不可麻痹大意、掉以轻心,要做到早发现、早布置、早处理,力争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。特别在三个主要环节上必须引起足够重视:一是问题发生前,要立足防范,超前工作,掌握主动;二是问题发生后,要迅速判明性质,依法办事,注意方法,及时果断处置;三是事件平息后,要做好善后工作,防止出现反复。

3.本方案的办事程序遵循预防为主、分级负责处置的原则。校长对学校整体安全负责,学校各处室负责人对本处室安全负责,各年级部主任对本年级学生安全负责,各班级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安全负责,欺凌事件一旦发生,必须第一时间逐渐上报。对已经发生的欺凌事件,严格要求按“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,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,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,教训不吸取不放过”原则查明原因、严肃处理、追究责任,已维护法制和纪律的严肃性,对学生和社会负责。

四、欺凌事件的处置流程

1、一般欺凌,未造成显著伤害的事件,由年级主任负责调查处理,班主任进行协助,主要对受害人进行宽慰,疏导,告知家长等,对实施欺凌行为人进行排查,教育,告知家长,报学校进行纪律处分,结合其他欺凌事件,对学生进行主题教育,预防再次发生。  

2、校外欺凌及校内严重欺凌,造成伤害的事件,由德育处负责调查处置,年级处进行协助,首要是对受伤人进行医治,告知家长,由心理老师进行心理疏导,对实施欺凌行为人,告知家长,严厉处分,直至开除学籍,涉及违法的事件要报公安机关处理。  

3、如欺凌事件正在发生或刚刚发生,造成严重伤害的事件,按照下列程序执行:

.通讯联络组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0和急救中心电话120,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,先口头、后书面。同时,根据情况通知相关学生家长,并做好接待解释工作,稳定家长和家属情绪。(负责人:办公室、德育处、团委)。

.防暴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,制止和控制欺凌者其进一步施暴,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,有必要时协助公安民警制服施暴者(负责:德育处、团委、学校综治办人员)。

.救护组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紧急救治(负责人:医务室、班主任)。

.疏散组马上把学生疏散到安全地点,清点人员,稳定学生情绪,并把情况报联络组和校长(负责人:德育处、团委、当日值班教师和班主任)

、校园欺凌事件处置的后续事宜和责任追究  

㈠每个责任人,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学生和其他人员,要不断的加强教育直至消除欺凌隐患。  

㈡每个责任人,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被欺凌人实施跟踪关注,防止被报复、心理扭曲、自我放弃等行为的发生。  

㈢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,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,发生迟报、漏报、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对每个责任人在处置过程中的推诿、拈轻怕重、玩忽职守,不处置的工作人员将在评比、职称晋升、绩效考评等方面,依据学校的考核制度进行处理,对造成严重后果,涉嫌违法的交由纪检和司法机关处理。

全体教职员工都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,深刻汲取各地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教训,结合实际,举一反三,严防此类事故在我校发生。要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,严防因管理不当而发生的意外。要采取措施,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,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,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。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与个人的评先评优、职称评定和绩效工资挂起钩来,严格落实“一票否决制”,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、制度化的轨道。

 平顶山市第十二中学

2019年829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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